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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文明班级”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2-11-30 16:35   审核人:

   

为切实加强学风、校风建设,培养学生团队精神和集体荣誉感,充分调动广大学生认真学习、奋发成才、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促进各班级之间争先创优,提升班级内涵建设,提升校园文明水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文明班级”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明班级”评选领导小组

 长:分管学生工作副校长

副组长:学生处负责人

 员:教务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就业服务中心主任、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共青团委员会书记、纪检处处

长、各学院党总支副书记。

二、评选时间段

2021-2022学年

三、文明班级的评选条件

(一)全班同学遵章守纪。班级积极参与并开展各种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班级同学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班风文明,学年内全班无违纪事件和受处分的同学,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

(二)全班同学学习勤奋,学风端正,学习成绩优良,一学年来全班补考人数比例在10%以内,无因缺席、迟到被处分的学生。积极完成学校各类班级任务,学生参与心理测评率高。

(三)积极开展各类班级活动。班集体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学生组织及各种集体活动,获得1项及以上院级荣誉;全班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班级主题班会组织有序,1学年内主题班会记录及图片完整。

(四)班级学生宿舍打卡积极,一学年内未打卡人数比例低于全班人数的10%;无因未打卡被处分学生。
    (五)全班同学自觉积极参与文明城市、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参与人数比例高于班级人数50%以上;在文明宿舍创建中,一学年来无不合格宿舍等不良记录。

四、评选范围和推荐名额

评选范围:学校大二、大三班级

推荐名额:各学院推荐1名。

五、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坚持培优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由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评选小组最终推选出2021-2022学年“文明班级”。

六、评选程序和办法

(一)评选要求

1.选表彰的总体要求:坚持标准,遵循程序,民主推荐,公示审批。

2.学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评选。

1)受过党(团)组织处分或行政纪律处分。

2)班级中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失信、考试作弊和不良嗜好等行为的学生。

3)班级中有因违纪违规被处分的学生。

4)班级学生存在无故拖欠学费、住宿费、教材费等费用的行为。

(二)评选程序

1.学生处制定评选方案,成立评审小组,分配相关名额。报学校审批后,组织各学院开展评选工作。

2.各学院按学校总体要求制定院级评选方案,成立院级评审工作组,按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完成资格审查、公示、推荐班级。

3.各学院于11月17日10点前提交附件1《文明班级申报表》,附相关支撑材料(包含班级荣誉证书、参与文明校园、文明城市活动等相关图文并茂可核实的材料)。

4.学生处汇总、审查各学院上报材料后统一向全校公示,公示期满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5.校长办公会批准后发文予以表彰奖励,颁发文明班集体荣誉证书。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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