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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指南
2023-03-28 11:04   审核人:

一、政策简介

1.学费补偿及贷款代偿:全日制学籍学生应征入伍学生可申请补偿已经缴纳的学费,助学贷款缴纳学费的可以代偿贷款中用于缴纳学费的部分;

2.学费减免退役复学/入学的自主就业的全日制在校生可申请减免剩余学费;

3.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退役复学/入学全日制在校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助学金(3300元/学年,不再参与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

4.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或学费减免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对复学或入学后攻读更高层次学历的不在学费减免范围之内;中职高职连读学生入伍资助以高职段学习时间计算。
二、申请材料

1.补偿代偿征兵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贴照片,正确填写卡号,开户行要打银行客服查询,武装部盖章)一式两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2.学费减免征兵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贴照片,正确填写卡号,开户行要打银行客服查询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盖章)一式两份,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退伍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退伍证复印件。
三、邮寄材料地址: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处助贷科,杨老师,15770441837。邮寄材料时间:入伍或退伍复学后一个月内,其余方便邮寄的时间也可邮寄。
四、补助发放说明:

学校按省教育厅要求每年上报一次,上报审核后发放补助,补助发放时间在申报年的年底至次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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