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学校首页  本站首页  部门概况  武装工作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心理健康教育咨询  资助管理  公寓管理  学生管理 
最新消息 · 2023年3月“文明宿舍”公示    2023/04/24      · 2022年边境县就业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收集情况通报    2023/03/28      · 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服义务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申请指南    2023/03/28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学生管理 > 工作动态 > 正文
 

关于禁止高等学校学生酗酒的通知
2018-05-06 11:31   审核人:

(88)教政厅字0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高教(教育)厅(局),委属高等学校:

目前,高等学校的秩序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混乱现象。问题之一是少数学生在校内酗酒,并因此引起打架、斗殴和治安、刑事案件,有的甚至直接诱发不安定事端。酗酒和酒后闹事与社会主义大学应有的良好风尚和大学生的身份很不相称,不仅会扰乱学校的正常秩序,危害师生安全,而且会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学习。因此,要禁止高等学校学生酗酒。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禁止高等学校学生酗酒。对酗酒者和酒后肇事者,要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触犯法律的,要由公安、司法部门依法处置。

二、高等学校校园内的食堂、餐馆、饮食摊点,一律不得出售啤酒以外的各种酒。如有违反,要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

三、节庆日和学生毕业、结业时的聚餐活动,一律不得饮用啤酒以外的各种酒,在饮用啤酒和其他饮料时也要适度。

四、各高等学校可根据上述精神,研究制定关于禁止高等学校学生酗酒的具体规定,作为校规,并在充分进行教育、取得大多数人赞同后切实执行。

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

1988 11 21

关闭窗口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

 校址: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新团片区存信路499号 | 邮编:674199

 版权所有: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行政邮箱: ljszed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