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是学校党委、行政主管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学生实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落实学生工作计划和管理规章制度,全面组织和实施学生工作;负责统筹学生的日常管理,指导各学院开展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与咨询工作;负责开展学校武装工作;负责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易班建设等工作;负责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管理;指导各学院开展学生综合考评、表彰奖励和违纪处分工作;负责学生奖助贷补等资助工作;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校性学生大型集体活动;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