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上级军事机关和学校党委的指示要求,组织完成武装工作任务。
二、熟悉本职业务,组织制定武装工作计划,并抓好落实和督导工作。
三、组织学生军训和民兵训练。
四、组织开展兵役登记和动员潜力调查工作。
五、组织征兵工作。
六、组织落实民兵政治教育,协助开展国防教育工作。
七、战时负责组织高校参战支前。
八、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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